安妮杂记:
其实,她基本不懂体制内生存的技巧。但是,她的儿子却当了总统。
本期故事主角:斯坦利·安·邓纳姆
1
年,斯坦利·安·邓纳姆出生于美国堪萨斯州。
邓纳姆是家里的独生女。她的学习成绩一直很好,16岁时便考入了美国夏威夷大学。在大学的俄语课上,邓纳姆认识了来自非洲肯尼亚的巴拉克?侯赛因·奥巴马一世。尽管出身肯尼亚农村,奥巴马一世依靠教会的帮助,进入了美国夏威夷大学,主修经济学。
奥巴马一世口才极好,经常发表演讲,接受报刊采访,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。邓纳姆爱上了这个比自己大11岁的的男人。尽管遭到父母反对,她还是在认识几个月后,就和奥巴马一世在毛伊岛结了婚。结婚的时候,邓纳姆已有了3个月身孕。
不久,邓纳姆生下一个黑皮肤的混血男婴--奥巴马。她还退了学,专心支持丈夫奥巴马一世的学业,照顾儿子奥巴马的生活。在儿子奥巴马1岁的时候,邓纳姆的丈夫奥巴马一世前往哈佛大学攻读经济学博士。其实他同时还获得了纽约一所学校的奖学金,这笔奖学金非常可观,足够他带着妻子儿子一起过去。但是,奥巴马一世选择了独自去哈佛。他对邓纳姆说:“我怎么可以为了家庭放弃最好的教育。”
少女邓纳姆与奥巴马一世
2
奥巴马一世来夏威夷前,在肯尼亚娶过一个老婆,并生了一儿一女。不知道奥巴马一世有没有告诉邓纳姆此事。他在肯尼亚举行的是乡村婚礼,没有什么婚礼证明。所以从美国法律的角度来看,奥巴马一世或许也可算是未婚吧。
到了哈佛,奥巴马一世又把夏威夷的邓纳姆和儿子抛在了脑后。他与一名来自肯尼亚的高中交换生关系密切,然后这名女生突然独自去了英格兰。一份年3月的文件写道:“她可能去伦敦××(此处被隐掉)。”被隐掉的究竟是什么词,现在无从知晓,不过根据当时美国的规定,堕胎是被禁止的违法行为。
年5月,哈佛大学被告知了此事。当时奥巴马一世已经通过了各科考试,但是校方非常坚定地表示:“会想出一些理由将他赶出去”。过了没几天,移民部门官员再次接到一个有关奥巴马一世的电话。一位白人母亲哭诉说,她的女儿露丝·尼德桑德被奥巴马一世引诱了。
最终,奥巴马一世没有拿到哈佛大学的经济学博士学位,于年回到了肯尼亚。与他同行的,就是那位露丝·尼德桑德。而邓纳姆和奥巴马一世是怎么分手的,如今已没人知道详细情况了。邓纳姆的儿子奥巴马在回忆录中说:“这段婚姻有些细节,我永远没勇气弄清。”
邓纳姆与儿子奥巴马
3
不过有些感情,真的是早死早超生。邓纳姆的继任,露丝·尼德桑德虽然跟着奥巴马一世去了肯尼亚,但是结局也并不怎么样。尽管奥巴马一世从未获得哈佛大学的博士学位,但这并不妨碍他在回到肯尼亚后,坚持让人们称他为“博士”。奥巴马一世以薪酬“过少”、同事“无知”为由,拒绝了在政府的规划工作。他后来进了旅游部门,不过因为假冒自己的上司,不到三年就被解雇了。
奥巴马一世不仅酗酒,而且还打老婆。露丝实在受不了,独自一人跑回了美国。美国老婆走后,奥巴马一世回到了自己第一个肯尼亚老婆身边。不过,这并不耽误他和另一个肯尼亚女人生了一个儿子,取名叫乔治。
在那个时候的美国,黑人是很受歧视的。美国有22个州,都立法禁止黑人与白人之间通婚。所以,邓纳姆身为白人却嫁给一个黑人,在当时可谓惊世骇俗。而且这个黑人还是来自肯尼亚农村的,毫无财产背景之类的可言。不过这段感情唯一留给邓纳姆的,只是让她成为了一个单亲妈妈。
与奥巴马一世分手后,邓纳姆决定重新回到学校。奥巴马一世从来没有支付过赡养费,邓纳姆一边带着儿子,一边求学,生活自然捉襟见肘。还好她的娘家虽然也不富裕,但还是给了女儿不少的支持。
童年的邓纳姆与自己的父母
4
4年后,邓纳姆获得了学士学位。一位来自印尼的留学生索托罗向她求婚,邓纳姆同意了。婚后,邓纳姆带着儿子奥巴马一起去了印尼。这里是雅加达郊区,没有电,交通也不方便。不久,邓纳姆又生下了一个女儿。
初到印尼的时候,生活并不宽裕。虽然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,邓纳姆还是找了一份教英语的工作。由于交不起学费,奥巴马只上了一所普通学校,而不是雅加达的国际学校。邓纳姆就亲自辅导儿子奥巴马的功课。
奥巴马回忆说:每天清晨4时,邓纳姆就会来到他的房间内,“逼我吃早饭,随后教我学3个小时英语,接着两人分别去上班上学”,这样的情况每周持续5天。年幼的奥巴马觉得这样太辛苦了,对妈妈的安排提出了抗议。邓纳姆要求儿子须坚持,并对儿子说:“这么做,对我而言也不轻松。”
邓纳姆的第二任丈夫进入了国家石油公司,级别越做越高,收入自然也越来越好。他希望有更多的孩子,而不是仅有个女儿。但是邓纳姆并不想天天呆在家里生孩子。两个人因而产生了矛盾,最后离了婚。第二任丈夫把两个人的女儿玛雅,也留给了邓纳姆。
邓纳姆与第二任丈夫和孩子
5
结束了第二段婚姻,邓纳姆重返校园攻读硕士学位。她的奖学金需要维持3个人的生计,家中经常穷得揭不开锅。奥巴马回忆道:“我尽全力帮助她,买菜、洗衣服、照顾我的妹妹。”
尽管生活并不顺利,但邓纳姆一直都很自信,同时对自己的孩子也充满信心。邓纳姆一位住在夏威夷的朋友说:“她总会说:我儿子很聪明,在这个世界上他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,甚至是总统。”她的儿子奥巴马后来回忆说:“她是那种真的给了我自信,让我相信自己能做任何事的人。”
不过,“母亲不允许我们说话刻薄,或者骄傲自大。”邓纳姆的女儿玛雅说:“如果我们说了别人的坏话,她就会从对方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情,她不允许我们形成自私的习性。”在女儿玛雅的眼里,邓纳姆是个特别喜欢拥抱孩子的人,一天会说上百次“孩子我爱你。”但是,假如奥巴马没完成暑假作业的话,邓纳姆揍起儿子来也绝不手软。
在印尼,有钱家长会给老师送礼。但是邓纳姆从来不送,因为她认为这样会有失教育的公正。不过,这并不意味着邓纳姆不重视孩子的教育。夏威夷普纳荷学校,是全美最优秀的私立学校之一。邓纳姆爸爸的老板,是这所学校的毕业生。经过这个人的推荐,给了奥巴马一个入读该校的机会。尽管学费十分昂贵,邓纳姆还是把儿子送回了夏威夷读书。
中学时的奥巴马(二排中)
6
可惜,那时的奥巴马并不珍惜这个机会。他忙着逃课、泡妞。奥巴马说:“我过了一段荒唐的日子,做了很多愚蠢的事……中学时候的我是每一个老师的噩梦,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。”
转眼,奥巴马高中就要毕业了。邓纳姆当时正在印尼忙着做乡村调查,但她还是赶到了夏威夷,专门和儿子谈未来的人生规划。
在奥巴马看来,中学毕业就够了。他准备在夏威夷找份工作,先混着再说。儿子的想法,把邓纳姆气坏了。她把奥巴马大骂了一顿,坚持要求他必须去上大学。
迫于母亲的压力,奥巴马着手申请了几所学校。由于他的中学成绩并不出色,也没有什么顶级校肯接受他。不过他毕竟是美国顶级私立学校毕业的,所以最后去了加州的西方学院。
西方学院有一些合作伙伴校。比如西大的学生可以在西大就读三年,再去哥伦比亚大学就读两年,这样可以获得西方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两个学校的学位。哥大是美国TOP10的名校,毕业证可比西方大学强多了。奥巴马上了大学后很活跃,很快成为学生会积极分子。最后他抓住了转学的机会,成为了名校毕业生。毕业后,他在IBM干了一阵。后来又重返校园,进了哈佛读研。(具体内容,可点击连载:奥巴马的前女友)
获得哈佛大学法律学位的奥巴马
7
邓纳姆的女儿玛雅,回忆自己的母亲时说:“她容易掉眼泪。不管是在新闻中看到小动物或小孩被虐待,还是看悲情电影,她都会哭。”
邓纳姆刚到印尼时,一见乞丐上门就给钱。后来讨钱的人来个没完,她才学会看人给钱。尽管后来婚姻破裂,她还是把一生中的很多时间都花在了印尼。因为她一直想搞清楚一个问题:穷人为什么贫困?
她在印尼呆了十几年,写下了一份厚达页的学术报告。邓纳姆的结论是:当地的穷人,和西方的富人没什么不同。他们同样充满了进取心。但是,并不是奋斗就必定会成功。奋斗的前提是资本,在一个资本匮乏的环境里,大多数奋斗只能以悲剧告终。 简单说就是,如果你没有钱,那么你就赚不到钱。 邓纳姆后来与美国一些基金会等组织合作,在印尼进行小额贷款。她为那些女性手工业者筹得资金,使她们能有收入,从而增加了家庭中的话语权。在论文发表后的第三年,邓纳姆因癌症去世了。
20年后,孟加拉的尤努斯因为小额贷款而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。不过邓纳姆那篇一千多页的学术报告,已经没什么人记得了。
邓纳姆在印尼
8
邓纳姆的儿子奥巴马说:“母亲身体里蕴藏着天真无邪和理想至上,我想我的身体里也流淌着同样的血液”。奥巴马对于母亲的看法,是不错的。不过他对于自己的评判,那就.......
奥巴马的身上,确实继承了邓纳姆的很多特点。比如自信,比如面对挫折的坚韧,但他和邓纳姆最大的不同,恐怕就在于他从来不是一个“天真无邪和理想至上”的人。有着一个不知“责任感”为何物的爹,又有着一个满心都是“诗和远方”的妈,这个男人,其实超级的现实。
奥巴马的父亲,在儿子两岁后的只来看过他一次。但是奥巴马还是专门写了一本书,叫做《我父亲的梦想》。一个黑皮肤的小孩经历各种,但依然要实现父亲未尽的梦想。不用说,这个故事打动了无数的黑人群众。
至于母亲邓纳姆,奥巴马在竞选总统的过程中,只说她是“堪萨斯的白种女人”,是个少女妈妈。邓纳姆过去的同事布鲁斯·哈克说:“他是竞选美国总统,什么对他有利就说什么:‘我是领食品券的单身母亲带大的——正如许多黑人同胞一样。’”至于邓纳姆一边带孩子一边攻读学位,这完全不是很多黑人单亲妈妈熟悉的生活。而邓纳姆试图帮助印尼穷人摆脱贫困,和普通美国选民有什么关系?
作为职场妈妈,邓纳姆清晨四点起床辅导儿子功课,并在儿子打算混日子的时候,逼着他去大学苦读。而名校真不是白读的,奥巴马的言谈举止中透露出的气质底蕴,让美国媒体都承认:他是美国很长时间以来难得一见的“有文化的总统”。而这,无疑也让奥巴马能够被美国所谓的“精英”社会所接纳。哈佛毕业,律师出身,奥巴马除了皮肤黑点,其他都符合他们的口味和标准。
但奥巴马在竞选中,从没有提起过邓纳姆为他做的这些事情。在他大选期间,小报上经常是“奥巴马遭生母抛弃!”等等,奥巴马被写了个凄凄惨惨,博取了无数人的同情;与此同时,邓纳姆的形象已被歪曲的面目全非。
有次活动中,奥巴马被要求挑一个他认为最有价值的纪念品。没有丝毫犹豫,奥巴马拿了一张夏威夷峭壁的照片。这张照片所拍的风景,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。但只有奥巴马最亲近的人才知道:峭壁那里,撒着邓纳姆的骨灰。
奥巴马在妻子米歇尔陪同下,
宣誓就职美国总统
往期内容
连载:这一生,都给了他
连载:老板、老板娘、老板的娘
连载:如何嫁入豪门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