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阅读成为一种社交活动,必然是被观看的

如果被问为什么阅读或阅读是为了什么,爱书的人自有不同的回答,有的是获得知识、更新知识,有的是获得阅读过程的愉悦,有的是打发时间,还有的是已经把阅读变成一种像吃饭一样的日常习惯,不需要多少理由。在这些理由中,阅读都是一件私事。这意味着由我们本人决定阅读什么、什么时候阅读、以何种方式阅读。当然,当人们通过阅读产生了某种观念的改变,阅读也有其公共性。其实在私人性与公共性两者之外,阅读也可能另有理由,比如为了社交,也就是“以书会友”。

因为阅读一本书、参加一个读书会,我们可能会认识一个或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;我们会向其他人展示在读的书、喜欢的书、厌恶的书,以及拍照打卡,展示读书的场所和方式。到这时,当我们打开一本书也就不再是完全意义上的个人阅读。这是一种会考虑他人反应的社会化行为。

英国历史学家阿比盖尔·威廉姆斯的《以书会友:十八世纪的书籍社交》向读者呈现的就是一种“以书会友”,只不过在这本译著新书中,我们看到的是十八世纪英国中产阶级的书籍社交。在当时,随着印刷和出版的兴起,阅读成为一个不同于其他任何娱乐方式的家庭活动。阅读是一种社会时尚,也是一种家庭社交。读书的人按照道德礼仪标准来彰显个人修养、形象和学识。反之,“以书会友”也影响和塑造了当时的书写、出版。

电视剧《正常人》(NormalPeople)剧照。

确实,阅读离不开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和交流,“以书会友”更是让书籍知识流动起来的一种方式。不过因为“社交”是一类必然需要考虑他人反应的活动,当阅读成为一种社交活动,能克制书籍社交中炫耀知识、拍照打卡的“表演欲望”,当然最好不过的了。

下文经北京大学出版社授权节选自《以书会友:十八世纪的书籍社交》一书,摘编有删节,标题为摘编者所起。

原文作者|[英]阿比盖尔·威廉姆斯

摘编|罗东

《以书会友:十八世纪的书籍社交》,[英]阿比盖尔·威廉姆斯著,何芊译,北京大学出版社,年11月。

朗读,一项家庭活动

在一个健全的家庭空间里,总会有一些娱乐活动被认为更恰当,更合适。詹姆斯·福代斯(—,英格兰牧师兼诗人)在论述家庭闲暇时就曾长篇大论,痛斥了打牌的潜在之恶——打牌是夜间的主要活动,而他认为,它严重地违背了“人情与友谊的规则”。“对牌局的沉溺”应当改成更优雅的活动,他尤其推崇女红刺绣。在他看来,女红最大的意义就在于能让人同时进行其他提升修养的活动。人们对不同的女红评价也不同——比起复杂的“精巧之作”,“松泛和随意的图案”更受欢迎,这是因为它们不太费眼睛,花不了多少时间,也更实用。

福代斯以一位高洁贵妇举例:

她在陪坐时也从不闲着……她善女红,且品味不俗,无论在家还是在外……总是不停手中的活计,有的为了实用,有的用于装饰;与之同时,她还帮衬着维持交谈的延续,如此注意力与才能,我从未见有人能比得上。为了丰富生活,增进修养,她常常会在家中请人朗读,而她和她的闺蜜客人坐在一旁,一边忙着手中的针线一边欣赏。

福代斯意在树立榜样,因为他笔下的这位完美典范在闲暇时光中也从不懒散,利用这点功夫做着福代斯赞许的事:她手上忙着活计,还参与到理智高明的交谈之中——还有最重要的,她聆听别人朗读书籍,从而与她的闺蜜们一起拓展了心智。

十八世纪欧洲家庭的一种室内画像。

朗读具有双重益处。既能让读书人打发无所事事的时光,又能为其他家庭活动奉上愉悦且促人进益的背景音。“蓝袜子”团体的成员、艺术家玛丽·德拉尼(MaryDelany)就推荐过鲍斯威尔的《赫布里底群岛游记》(ToursoftheHebrides),作为编绳打络子时聆听的绝佳读本。闲居在北威尔士的“兰戈伦女士”埃莉诺·巴特勒(EleanorButler),常为伴侣萨拉·庞森比(SarahPonsonby)朗读,而庞森比一边听,一边忙着画画、制作地图、绣十字绣或者装点日记本。在伊丽莎白·蒂勒尔的伦敦日记中,几乎所有的读书场景,都是一位女性朗读,而其他人同时在忙着其他事。

而用朗读打发无聊时光,或给其他事务作伴奏的,不只是女性。罗伯特·夏普(RobertSharp)是约克郡的一名教师,也是一位店主。他声称:“(至少对我来说)没什么比见到一个人懒洋洋窝在椅子里百无聊赖,连书也不看更让人心烦了,如果是我,宁可忍受被磨子碾压的可恨惩罚,也别让我无法读书。”尼古拉斯·布伦德尔打理宅邸、收拾庭院时总是不知疲倦——他的日记里都是日常维护宅院的忙碌生活:“晚饭后我试着修理剃胡刀,阿尔德雷德先生为我朗读了一段比格斯塔夫先生的预言。”

工作与读书的两个世界

对于尚未进入中等阶层的人士而言,读书与工作之间的关系也不一样。自学成才的出版商詹姆斯·拉金通(JamesLackington)回忆,他当鞋匠学徒时极渴望读书。他和其他学徒工们宁可晚上只睡三小时也要尽可能多读书,“我们中的一员坐起来工作,直到工时结束轮到下一个人,当我们都起来时,就由我的朋友,也是您谦卑的仆人约翰,为其他正工作的人大声朗读”。休·米勒(HughMiller)生于苏格兰一个沿海小镇克罗默蒂(Cromarty)的一个工匠家庭。他的伯父詹姆斯一边制作马具,一边设法读书的场景被他记在了日记里:

白天他常常找人在他旁边读书;他居所的另一头就是他的铺面,冬日夜晚,他会从那儿搬来一张长椅,放在家中的起居室里,紧挨壁炉前围着一圈椅子。他的弟弟亚历山大,也就是我的叔父,谋了一份晚上得空的差事,他会在壁炉前为大家朗读一些有趣的文章——他总是坐在长椅的对面,这样让还在工作的人得以借光。家族成员为主的小圈子时不时会有两三位聪颖的邻居加入,他们顺道过来聆听朗读;被朗读的书过一段时间就被放到一旁,以备众人交谈时还会提起。

是否能在工作时兼顾读书,这取决于工作环境。手艺人的作坊里,约束相对宽松,年轻学徒有可能与资深技工和老板攀上交情,而这些人更有能力负担读物的开销,也更容易组成一起购买书籍报刊以供分享的小团体。从事集体工作的人能享受到交谈带来的益处。饥渴的读者们竭尽所能地寻找读书的机会。仆役约翰·琼斯(JohnJones)描述自己曾经匆匆布置好晚餐桌,只为了能有几分钟时间去看看餐厅书架上的收藏。一位不知名的石匠,四处给人做工,他的马被训练得认了路,以便他能在路上读书。

这些叙述表明,干活时读书因为环境差异而有着截然不同的作用。对于有闲的士绅,中产阶层的男女而言,手头忙碌之时还有人在旁大声朗读,既是陪伴,又是德行之展现,因为谁都没在闲暇时无所事事。但对忙于工作的男女而言,工作时的朗读是自我提升之道,既可以学到东西又能缓解工作的辛劳。

十八世纪《乡村书籍俱乐部》封面(年)。

这样的两个世界——将朗读作为打发时间的背景音以及工作挣钱同时坚持读书——在十八世纪家庭中碰撞到了一起。仆役往往也参与分享式读书。格特鲁德·萨维尔有好几次愉快的散步时光,都是与侍女皮尔以及一本书共度。托马斯·特纳家的女仆经常去听她的雇主朗读,赫斯特·皮奥齐(HesterPiozzi)在给女儿读《旁观者》(Spectator)时,她的女仆也在一旁听着。常被拿来说道的,有梳头理发以及卷发扑粉时的朗读。这类习惯如此盛行,以至于年的《淑女期刊》(TheLady’sMagazine)上刊载的一篇《读书的线索》提到了这种流行的习惯。文章作者宣称,“梳理头发时非常适合读书——去瞧瞧那些流通图书馆里受欢迎的书,书页里夹着的香粉发膏把书脊都撑破了”。杂志的编辑继续打趣地推荐,“由于打理头发的一小时很有可能备受折磨,我会专门读报纸和政治小册子——这样能一次打发掉所有我厌恶的事情”。

观赏读书

福代斯笔下的女性典范既能做针线活又能保持聊天,还能充当一位听众:只有亲眼目睹,才能说她是道德标杆。虽然人们反复说,在家能享有率真的自由,但家庭娱乐往往离不开展示。行端品正要被到访的客人或前去造访的主家目睹,这有重要的意义。

室内装潢发展到了十八世纪中期,户主开始认真花心思装点待客空间。为了给访客留下深刻印象,男女主人们大量购入壁纸、地毯以及成套的瓷器。随着英国中产阶层集体陷入消费热潮,他们的宅邸也被塞满了时髦的新奇玩意,用来向访客们展示和显摆。茶具、银盘、糖夹、灭烛钟、胡椒罐、漆器茶盘以及多种多样的物件都登上了广告,被人们大批购买,用来炫耀。《淑女指南》的作者就提醒说,流于形式的拜访做客往往成了打着习俗幌子的包打听:“不少人去别人家探望,但其实他们根本不关心人家的死活”,作者声称,这类拜访“更像是一个间谍不怀好意的刺探,而非友邻的善意支持”。

有一类拜访就是专程去看看其他人过得怎么样,同样也有一批人热切向来宾们展示家中的活动。詹姆斯·吉尔雷(JamesGillray)的讽刺人像画《农场主贾尔斯夫妇显摆自己从学校返家的女儿贝蒂》(FarmerGilesandHisWifeShewingoffTheirDaughterBettyonHerReturnfromSchool)嘲弄的就是中产阶层家庭文化中的这股渴望。画面中,左邻右舍都被召来,大家围成一圈,听他家女儿用钢琴演奏一首民间小调,她的父母在微笑,却没留意,其实并没有人(包括狗在内)在听。

詹姆斯·吉尔雷作品《农场主贾尔斯夫妇显摆自己从学校返家的女儿贝蒂》。(图片来自网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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