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,鼓励和支持我市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,在各县(区)推荐申报的基础上,经过反复审议、论证和征求有关方面意见,初步确定53名人选列入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。现将推荐名单在《南宁日报》上向社会公示。公示期自即日起20天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,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。
受理单位: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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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,鼓励和支持我市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,在各县(区)推荐申报的基础上,经过反复审议、论证和征求有关方面意见,初步确定53名人选列入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。现将推荐名单在《南宁日报》上向社会公示。公示期自即日起20天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,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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